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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1-11  【打印此页
     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-C2401-2019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燃气器具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 主要修订内容

       1、 修改4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;

       2、 删除附录A.1“烤箱门开闭时:主燃烧器燃烧稳定性、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”、“烤箱控温器工作时:燃烧稳定性、火焰传递”检验项目。

       3、 修改附录B.1  家用燃气灶关键零部件和附录B.3燃气采暖热水炉关键零部件;

       4、 调整附录C中调整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、检验方法、检验频次;

       5、 附录D中增加“D.8内部质量审核”内容。


       二、 实施要求

       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。

       本细则自2020年12月09日开始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