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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更新地面用晶体光伏组件认证实施规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2-29  【打印此页

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英文缩写CQC)近期对CQC33-471541-2017《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业务小类号:024001。修订后版本为:CQC33-471541-2023《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认证规则》,先将规则修订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

 

 一、 主要修订内容

 

 1.  增加新认证标准IEC 61215-1:2021、IEC 61215-1-1:2021、IEC 61215-2:2021。

 

 2.  修改附件1《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安全性能认证方案》中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。

 

 3.  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有效调整为5年有效,并增加复审要求。

 

 二、 实施要求

  

 (一)标准新增要求

 

 1.  自2024年1月1日起,申请人可按照新增标准IEC 61215-1:2021、IEC 61215-1-1:2021、IEC 61215-2:2021、IEC 61730-1:2023、IEC 61730-2:2023对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申请认证。中心将采用新增的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相关标准认证证书;对于原有证书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,申请人可结合产品变更等完成证书转换。

 

 2. 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及规则版本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