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发布两个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地方标准
发布日期:2024-03-05 【打印此页】
日前,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《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建设指南》)《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评价通则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通则》)两个地方标准,填补了山西省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标准空白。这两个标准将于4月3日正式实施。
据悉,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,为企业碳排放管理提供参考,客观评价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效果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实际,研究制定了这两个标准。
《建设指南》提供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南,包括管理机构建立、碳排放管理方针制定、碳排放管理方案制定、资源配置与支撑机制建设、实施过程管理、评价与审核、改进。该指南适用于电力、化工、钢铁、水泥、有色金属、焦化和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建设,其他行业企业可参照执行。
《建设指南》提出,企业应在识别自身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基础上,制定碳排放管理方针,以指导企业碳排放绩效改进的目标和方向。同时,应定期开展碳排放现状调查和评价,包括碳排放数据采集、碳排放数据核算与分析、碳排放影响因素与改进方向,并编制调查和评价报告。
下一篇:能源计量助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