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更新光伏并网逆变器“领跑者”认证实施规则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3-21 【打印此页】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(英文缩写CQC)近期对CQC33-461394-2020《光伏并网逆变器“领跑者”认证规则》和CQC33-407660-2017《光伏发电产品“领跑者”认证计划通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业务小类号:024202。修订后版本为:CQC33-461394-2025《光伏并网逆变器“领跑者”认证规则》和CQC33-407660-2025《光伏发电产品“领跑者”认证计划通则》,现将规则修订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. 认证模式由“产品检验”修订为“产品检验+获证后监督”
2. 增加“获证后监督”的内容及要求;
3. 调整了附件1光伏并网逆变器发电效率等级评定限值;
4. 调整证书有效期为5年,增加复审内容。
二、 通则主要修订内容
1. 调整了地面用光伏组件与并网逆变器发电效率等级评定限值。
2. 增加地面用光伏组件特定场景“领跑者”性能综合评定原则。
三、 实施要求
1. 按旧版规则获得认证的有效证书持证人,应及时向中心提交认证变更的申请。所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变更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。逾期未完成的,中心将暂停相关认证证书;2026年3月20日仍未完成变更的相关认证证书,中心将予以撤销。
2. 自2025年3月21日起,CQC开始使用修订后版规则受理相关产品的认证申请,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。
一、 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. 认证模式由“产品检验”修订为“产品检验+获证后监督”
2. 增加“获证后监督”的内容及要求;
3. 调整了附件1光伏并网逆变器发电效率等级评定限值;
4. 调整证书有效期为5年,增加复审内容。
二、 通则主要修订内容
1. 调整了地面用光伏组件与并网逆变器发电效率等级评定限值。
2. 增加地面用光伏组件特定场景“领跑者”性能综合评定原则。
三、 实施要求
1. 按旧版规则获得认证的有效证书持证人,应及时向中心提交认证变更的申请。所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变更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。逾期未完成的,中心将暂停相关认证证书;2026年3月20日仍未完成变更的相关认证证书,中心将予以撤销。
2. 自2025年3月21日起,CQC开始使用修订后版规则受理相关产品的认证申请,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