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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动工具II型自愿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4-14  【打印此页
     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、电动工具用电池充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、电动工具II型自愿认证所依据标准GB 4343.1-2024《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1 部分:发射》(以下简称“新标准”)已于2024年05月28日发布,并将于2026年06月01日起实施,替代GB 4343.1-2018《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1 部分:发射》(以下简称“旧标准”),涉及小类号005003、005009、005010、107403。

      一、 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要求

      1、 自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,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。自2026年06月01日起,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,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
      2、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,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,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及认证规则、新旧版标准差异制定换版方案,经合格评定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
      3、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年05月31日前完成;逾期未完成的,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证书;2027年08月30日仍未完成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的,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 
      4、 对于2026年06月01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
      5、 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(包括资质认定及认可等)。

      二、 联系方式:

      CQC产品认证四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版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