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702105类别燃气燃烧器具(清单产品)节能环保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4-02 【打印此页】
CJ/T 451-2014《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》标准于2026年1月23日作废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简称CQC)近期对CQC61-445151-2015《燃气燃烧器具(清单产品)节能环保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。本次修订涉及的认证类别是:702105,现将规则修订及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、商用燃气灶具环保认证依据标准CQC/PV11033-2026代替CJ/T 451-2014;
2、修改附件1-4.1认证单元划分中“空气供给方式”的描述。
二、 执行新标准要求
1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,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2、 对于已获证的产品,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。本次换版无需补做差异试验,经CQC评定合格后即可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3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7年2月28日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将予以暂停。2027年5月31日前仍未完成换版工作的证书,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4、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,并应及时将通过新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。
一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、商用燃气灶具环保认证依据标准CQC/PV11033-2026代替CJ/T 451-2014;
2、修改附件1-4.1认证单元划分中“空气供给方式”的描述。
二、 执行新标准要求
1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,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2、 对于已获证的产品,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。本次换版无需补做差异试验,经CQC评定合格后即可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3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7年2月28日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将予以暂停。2027年5月31日前仍未完成换版工作的证书,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4、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,并应及时将通过新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。

